大概在2011年3月,政府宣告為所有人的強積金戶口注資 HKD 6,000,以政府利用盈餘為人民抒困作為大前題。
在政府立場其好處如下:
1) 可以為股巿注資,推動經濟。
2) 銀行和相關基金公司就行政費用帶來收益。
3) 達到錢為人民的效果,名義上是給人民全數享有。
距今約五個月之久,因為社會強烈回響,方案改為以現金派發。
究竟有什麼方法,可以派現金的同時,又能夠使商界得益?大概方法如下:
- 把六千元派發時間拖延,隨著通漲,未來付出的六千元必定比今天付出的為底,假設今天你用六千元可以買六條香腿,半年或一年後,六千元只能買得五條香腸,政府帳面是給你六千,實際是付你五千。
一年後才取福利金送你三百大元,那能否追上黃金的升幅?
- 透過多間銀行發放,可以為銀行帶來龐大的收益,一樣具有把資金放回巿場之效。在此引用到網絡新聞:
http://news.sina.com.hk/news/1382/3/2/2358243/1.html
內文指出『銀行收手續費 料花8100萬公帑』。(銀行收費並非零和遊戲)
為注資回經濟巿場裡,想要用郵局或稅局派錢?傻啦~!
- 最後,同樣達到人民名義上取得六千元的目的。